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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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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中国航空学会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致第32届国际航空科学大会贺信精神,充分发挥学会“小同行”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0岁上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提供经费、政策、工作等方面的更多支持,营造更宽松的环境,指导青年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激发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航空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实现面向航空领域和完整创新链的人才选育体系,形成具有航空科技特色的人才成长模式和人才评价标准。
1.所从事领域符合航空科技发展重点和技术突破方向、与其他国防行业学科的交叉领域。重点支持在本领域自主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重点支持由航空领域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院士、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以“传帮带”的方式亲自指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5. 具有1年以上会龄的中国航空学会会员(以本通知下发日前学会会员库有效数据为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
经评选最终提交至中国科协的青年人才托举对象将获得每年10万元资助,支持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实施,参与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每年度考核评价合格者将连续获得三年资助。
1.由中国航空学会有关专业分会主任委员提名。每名主任委员可提名1名人选。
2.符合条件的学会青年会员自荐,并获得3名本领域、本行业的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认可。
提名专家应对提名人选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学道德及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请各专业分会及青年会员于5月26日至6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s://jl.csaa.org.cn/(建议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按通知地址于7月10日前(截止7月9日24点)提交至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评审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接收。
《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条例(试行)》《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互斥人才计划审查承诺书》《保密审查证明参考模板》及申报注意事项等相关文件均可通过奖励平台网站查阅下载,正式提交前请认真自行核查,确保顺利通过材料形式审查。
1.《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1份,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与工作单位全称一致)。《推荐表》建议单面打印,竖向装订,无需胶印。
2.关于《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
4.《互斥人才计划审查承诺书》原件1份(签字盖章)。
5.不同候选人的纸质材料应分开包装,不要放一个文件袋,以免疏漏。
本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评审将分为两轮,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第二轮为现场答辩。进入第二轮答辩评审的候选人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4923943,84924387
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北京市761信箱2分箱)中国航空学会,100012。
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中国航空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